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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強制扣薪是常見的法扣債務執行方式,民眾因為銀行房貸、信貸、卡債等問題,遭到法扣薪資時,司法的慣例通常為扣押1/3,但實務上,並沒有考慮到民眾基本的生活負擔與扶養親屬的問題,造成債務人很大的經濟壓力,許多人擔心工作一投保就被扣薪,而不敢去做正職有勞保的工作!

幸好,立法院107年5月已三讀通過強制執行法,明年開始為保障債務人基本生活的權益,新法明定至少要保留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乘以1.2倍的金額,若有扶養親屬也要隨之調整,舉例目前最低生活費的1.2倍,在新北市為17262元、台北市則是19388元,新法通過卡債族可以稍解壓力。

當銀行聲請扣薪,法院也核發執行命令時,公司就要依照命令的內容來扣押債務人薪水,如果不依法執行時而造成債權人損害,恐怕就會面臨到債權人求償,所以公司千萬不可輕忽。

雖然新法可以保障基本的生活權益,但被法扣時千萬別氣餒,還是有其他方法,可以依照「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」來申請債務協商方案的前置協商、更生或清算,一來可解除扣薪,還可降低每月還款金額,也不用再擔心被銀行催收的壓力,例如前置協商的還款方案,最長可分為180期,最低為0利率,雖然方案結果會因人而異,但總比一直被扣薪,白白浪費利息要好!

勇於面對債務,尋求正確的協商方式,不要被債務綑綁,告別負債人生!

優利貸《優立德國際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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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強制扣薪該怎麼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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